时间:2025-10-29 作者:xino 来源:信息网 阅读:291006+
所在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钢铁大街苏宁广场和悦大厦 到这里去?
联系电话:未公开
简介信息:媚尔T.C美容门店是包头市信息网分类的信息, 地址在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钢铁大街苏宁广场和悦大厦, 所属昆都仑区区号是150203.
准确位置是在靠近市府东路内
靠近阿尔丁大街街道内
靠近苏宁广场内
靠近和悦大厦内
距离43.9米的市府东路西
距离19.2米的市府东路10号
距离69.2米的市府东路/乌兰道(路口)西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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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在我打了差评之后,该店家持续使用污言秽语攻击我,详见图一和图二(PS:这只是部分截图,其他污言秽语包括但不限于说我打差评只是为了索要好处,说我是疯子,让我滚出包头,要报警抓我等等,简直不堪入目,我就不一一放上来污染大家的眼睛了),在本人与店家battle了几轮,并且免费为他普及了法律知识(包括但不限于告知其双方在平台battle的行为不属于警察立案范围,但该店家对本人进行人身攻击的行为已涉嫌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之后,该店家的气焰没有那么嚣张了,但是鉴于该店家前期对本人的人身攻击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且给本人造成了严重的精神损害,本人向大众点评提起投诉,平台作出了处理意见,该店家的行为被判定为违规行为并记录在案,详见图三和图四。同时,平台将该店家的污言秽语全部删除,本次事件到此结束。鉴于该店家始终未向本人道歉,对于其违法行为,本人声明如下:第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之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该店家对本人的污言秽语属于以其他方法公然侮辱本人和捏造事实诽谤本人,因给本人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属于情节严重情形,该店家的行为已涉嫌违反我国刑法,本人有权提起告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对于该店家的违法行为,本人已取证,并保留随时追究其违法行为的权利。同时,本人在此郑重警告该店家:若不纠正你的违法行为,继续对本人进行人身攻击,那么等待你的就是昆区法院的传票(PS:已充分考虑了管辖权的问题,但是本人因为开庭引发的差旅费和误工费你赔定了!)!本人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知法、懂法、守法,既不需要请律师,也不会向你索赔几百万那么法盲,但是最擅长的就是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届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你赔偿的时候可别哭天抢地!第二,本人使用大众点评已超过10年,目前为大众点评VIP8级用户,本人在大众点评上写的点评真实有效,不存在任何恶意差评(PS:的确给个别商家打过差评,但均有合理理由,而非恶意差评),且本人也从未向任何商家索要过任何好处,该店家说本人“恶意差评只是为了索要好处”属于公然捏造事实诽谤本人。若本人真向任何商家索要过任何好处,欢迎拿出证据来锤。此外,该店家说本人是“疯子”,让本人“滚出包头”属于在网络上公然侮辱本人,给本人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第三,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维护清朗气清的网络环境是每个公民的义务。作为提供服务的商家,不去思考如何为顾客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反而因为自身服务质量不行,顾客不满意打差评而恼羞成怒,出口成“脏”,既与当下依法治国的大背景相背离,也不利于文明包头的建设。本人作为一名土生土长的包头人,虽然已在外省定居,但是对故土有着很深厚的感情,会定期回包省亲,内心也希望包头能越来越好,但该店家的违法行为让本人对包头的服务业产生严重的质疑,如果包头的服务业都是这样的服务态度和服务水平,那么我们美丽的鹿城何时才能成为真正的一线城市?希望该店家今后能够认真学习法律知识,至少通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不要再以身试法,要做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公民!!![衰][衰][衰]避雷!避雷!避雷!该店将顾客分为三六九等,虽然上架了脱毛的团购,但是并不想给顾客做,打了三次电话预约,店家明确表示档期要优先做脸的顾客,想脱毛只能等做脸的顾客做完,腾出空档才可以,即使提前约也没有用,周四打电话约下周一脱毛,被告知现在确定不了,我已经明确表示随意抽半个小时就搞定的事儿,店家宁可把档期空着,也要留给做脸的顾客,既然如此玩儿不起,就别上架脱毛的团购了呗!另外,该店也明确表示,该店以做脸为主,不专做脱毛,言下之意做脱毛也不专业,所以建议各位想脱毛的顾客还是选择别家吧!!!